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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扫粤康码进入港区的通知

作者:江国码发﹝2020﹞106号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0年12月2日

友好合作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“粤省事”疫情防控粤康码应用推广的工作,实现“一人一码、携码出行、轨迹可查”的要求,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和有关部门关于口岸防控要求,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从20201127日起,凡进入港区的所有人员,需在保安亭处检测体温并微信扫粤康码,结果显示为绿码并且体温不超过37.3方可允许进入港区。

谢谢合作!

江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

202011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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